54岁妇女公车要求4岁男童让座被拒捏伤其脸颊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基隆巿王姓妇人搭公交车时,要4岁叶姓男童让座,引起男童母亲不悦,双方争执时,王姓妇人涉嫌捏伤男童脸颊,基隆地检署昨天侦结,依伤害罪嫌起诉她。
检方调查,叶姓妇人(44岁)今年8月22日中午带4岁儿子搭公交车,见车上有空位,两人一起坐下;车行至麦金路时,乘客王姓妇人(54岁)觉多人上车,认为小孩子应让座,叫男童腾出位子给人家坐。
男童不愿让位,执意要跟妈妈一起,男童的母亲也觉不合理,跟王姓妇人吵起来。男童见状忍不住拿手上的玩具敲打王姓妇人,引起王姓妇人不悦,伸手捏男童左脸颊,造成他脸上3×1厘米的挫伤。叶姓妇人听见儿子大哭,给了王妇两拳,事后持男童验伤单报警处理。
王姓妇人开庭时坦承捏男童,但指控叶妇打她;叶妇也不愿辩解,承认为保护儿子打了王妇两拳。不过,检察官未看到王妇的医院诊断证明,王妇也曾跟承办警察说医师验不出伤势,无法开证明,由于无法证明王妇受伤,叶妇获不起诉。
基隆巿公车处劳安室主任赖聪文说,6岁以下、身高未满115厘米的小孩上车不用买票,巿内公交车非对号车,只要有空位,任何人都可以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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