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20时许,太和县城关镇居民张某到太和警方报称:是日上午10时许,其送怀孕临产的妻子滑某(女,24岁,阜阳颍泉区人)到太和县中医院检查身体。后张某因事驾车离去,滑某独自找医生检查身体。14时许,张某打电话联系滑某,滑某手机一直无人接听。17时38分,滑某的手机给张某的手机发来一条“大人平安,小孩被抱走”的信息,张某和滑某的哥哥滑某某多次给滑某手机发信息询问情况,问对方要什么,对方回复信息“小孩”,之后一直没有音信,滑某的手机再也无法接通。
接报后,太和警方立即分成若干小组展开工作。22时许,张某在协助太和警方调查时,突然接到滑某用他人手机打来的电话,称其在阜阳市汽车北站。太和警方立即带领张某及其亲属开车前往阜阳。见面后,滑某称腹中孩子已经没有了。太和警方要求滑某到医院接受检查,遭到其拒绝,后滑某随家人回家休息。
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滑某自称怀孕后都是自己到医院检查,不让别人陪同。当日10时后,滑某到中医院并没有找医生检查身体。后滑某从中医院离开乘一出租车司机张某的出租车独自到阜阳,后从阜阳坐大巴到达合肥,下午17时许从合肥坐大巴晚上20时许再次到达阜阳南站。期间,滑某编造了自己被劫持婴儿被盗的虚假案情。
6月29日0时许,滑某如实向太和警方陈述了谎报案情的事实。经太和县人民医院检查,滑某近期内没有生育史,没有怀孕体征。
6月30日,滑某因谎报案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太和警方治安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