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一月就分居 妈妈要求爸爸承担孩子抚养费10万元
北京市西城法院受理一起婴儿索要巨额抚养费的案件,法院经过调查了解到:小新是出生仅三个月的新生婴儿,出生后她的父亲非但没有见过孩子,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存在。无奈之下小新的母亲王女士将小新的父亲诉至法院,要求小新的父亲承担抚养义务。
原告小新的母亲王女士诉称,她与小新的父亲候先生于2012年8月结婚,结婚一个月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一直处于分居状态。2013年4月,小新出生,但侯先生从未探望或照顾过小新,也没有履行过任何抚养义务。小新母亲的收入不足以承担小新的生活费,因此起诉要求侯先生自2013年6月18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承担小新自出生至2013年6月17日的抚养费100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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