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站护士做引产 致孕妇休克死亡

当孕妈妈出于种种无奈,无法生下自己的宝宝时,往往需要承受身心两方面的痛苦和无奈。尤其当胎儿已经长到12周以后,普通的人流手术已经无法进行,只能采用“引产”这一方法。可是由于胎儿体型此时已经较大,骨骼也变硬,因此引产手术比普通人流手术更具危险性,稍不注意就会对患者造成巨大痛苦,甚至带来生命危险。

可就是这样一种危险手术,有的医务人员竟然胆大妄为,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让护士为孕妇做引产手术,结果导致孕妇大出血死亡! 

卫生站做引产,“医生”竟然是护士

众所周知,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于其针对人群、医疗条件等问题,一般都是面向群众开放的基层卫生服务点,一些过于复杂的病情还是需要到正规的医院里进一步检查。可是温州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社区卫生服务站却在经营范围里无“引产手术”的情况下,让一名只有护理证的护士“主刀”为孕妇朱女士做引产手术。

2013年11月20日,孕妇朱某和她丈夫在一家名为“都市妇科”的门诊部咨询引产相关后,被转到屿田社区卫生服务站。之后3天,朱某先是连续服用该服务站开出的打胎药。同月23号,屿田社区卫生服务站内的一名护士赵某在他人协助下非法为朱某进行引产手术,术后朱某出现大出血并休克,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

2013年11月27日,朱某因伤重死亡。

卫生站承包者被抓,赔偿金额达130万

2013年11月27日,屿田社区卫生服务站承包人许某、肖某两人被刑事拘留。28日,屿田社区卫生服务站赔偿被害人家属130万元,并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但许某、肖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需要接受法律的严惩。龙湾区法院审理后查明,2013年11月,,27岁的福建籍男子许某和28岁的福建籍男子肖某承包经营屿田社区卫生服务站。承包后,许某聘请只有护理资质的护士赵某在该服务站内进行行医活动。

根据一名在屿田卫生站上班的工作人员骆某证实,赵某是屿田卫生站内唯一一名坐诊“医生”,但赵某从未获得医师执业资格,这家服务站也没有引产手术资格。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许某、肖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许某系主犯,肖某在案件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因此龙湾法院一审判决许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肖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

引产手术有危险,孕妇进行需谨慎

a.引产的危险性

对于孕妇来说,用人工方式终止妊娠对身心都会造成一定的伤害,不论是多高级的手术,多信赖的医生都无法避免。如果因为一些原因决定终止怀孕,那么越早终止对孕妇身体的伤害越小。孕周越长,胎儿越大,终止手术就越危险。

在进行引产手术时,很容易造成大出血、产道损伤、子宫破裂、羊水栓塞、 感染等严重并发症,这些意外都可能危及患者的性命。特别是对于年轻未婚的女性而言,产道损伤、感染很可能导致不孕不育。

b.引产手术怎么做

首先是挑选一家正规医院,切莫因为贪图便宜去不正规的小诊所、卫生站等地方进行手术。其次在医生全面的检查后,听从医嘱进行手术。

引产前:禁性生活1周;

术前洗澡,尤其对下腹部、阴部要清洗干净;

引产后:做完引产手术后需在医院进行观察,防止感染、出血、产道损伤等后遗症出现;

多注意全面补充营养,调养身体;

注意清洁,禁止同房。

当然,小编还是要郑重提醒各位准妈妈,如果能不做引产手术就尽量不要做,否则后果很可能伤不起!

(视频来源来自爱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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