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是国民受国家保障所必须有的基本生存权,教育权是每一位国民受保护的基本生存权益之一,而特殊教育之推展则为一个国家经济进步的指标。台湾地区早期的推动,是以资优与智力、感官及肢体障碍等为主,行有余力后,亦开始关注学习障碍或情绪障碍,普设资源班以协助这些智商正常,但在课堂上产生认知学习困难现象,以至于成绩低落的学生。
特教儿童,幸福是什么?
我是一个特教人,长期面对弱势团体,特殊教育常被别人视为无经济效益,因为再怎么教,孩子进步的潜能似乎有限。因而特殊教育常被一般大众视为浪费预算,也间接侵犯了孩子的生存权益提升之保障,或是基本教育态度为同情与怜悯,而未能考量教育之基本目的为期待孩子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所谓幸福,需符合至少以下三要点:
(1)可控制自己想控制的生活事项:故而智障与多障者须教导其生活自理能力,注意力缺陷过动症者须训练其有效控制自己的注意力等;
(2)能做出具智慧的决定:亦即能有足够知能做足以受到社会肯定并且自己能心安执行的决定;
(3)能对所下的决定负责:对所做的决定愿意负责且能负责。
用一个通俗的例子来说,也就正如我们一般人想买房子时,有能力让自己去看各类型的房子(控制自己想控制的生活事项),看房子时有足够的知能判断房子的好坏与适合与否(能做出智慧的决定),做下要买的决定后,能有足够的财力负担(能对所下的决定负责),这是一种幸福的感觉!但若中间缺了任何一个环节,可能都会让我们觉得幸福感降低。
而对特殊孩子而言,借由特殊教育所习得的知能,使其能在社会中得到接纳与尊重,过有尊严的生活或是能适性发展,方是符合人权保护需求的幸福生活!
台湾特教经费受限
近几年随着台湾经济成长的消弱,特殊教育经费也在无形中受到限制,过往认为特殊教育是浪费而应优先节的概念又慢慢升起。然而大家或许不知,资优学生是属于特教服务范围,学习障碍是属于智力正常的偏才,只要好好培养,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美国前总统里根、演员汤姆·克鲁斯等,都属这类人。对偏才型的学生而言,若我们能好好教育,将其放对位置,就会是人才。但若放错位置,则可能看起来一无是处,并会对社会造成大妨碍。
就连平常所认为的智障学生,姑不论人权保护及受教育权概念,我也觉得他们是属于教育经济学里,边际效益很高的一群。因为如果把智障的孩子教到可以独立生活,则照顾他的大人可以脱离去工作,就算用最低工资每月约1 7,280元计算,也可以为社会创造至少17,280(元)×12(月)×50(年)的经济效益;这还不包括例如:他的父母婚姻可能因有教育支持系统而得以保存,或是他的正常手足可以在正常环境中成长,而不因身障手足影响未来家庭生活等边际效益。
这也正如我们说的,是要花钱教育情绪障碍儿童,还是要日后将钱花在监狱、疗养院及各类受害者补助上。若就金钱花费的边际效益而言,当然是用在教育上的事先预防与养成,会比事后尽人事的弥补要高得多!
有心不如用心做实事
我们的记者去年母亲节与学障孩子家长在一起,看到妈妈们拿着相关单位致赠的康乃馨及卡片——新鲜艳丽的康乃馨在母亲节的价钱一定很高,烫金的卡片是在显示有关部门对母亲节的重视——但是细细想来却是一堆因特教资源不足,以至于孩子无处去;校内普通班教师特教知能缺乏,以至于亲师沟通不良;社会大众对身障孩子接纳度低,而导致生活饱受压力的家长焦虑。
花很快会谢,而特殊孩子的困境却永远在。采访中,有些家长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我宁愿有关部门不要花钱在这无用的康乃馨及卡片上,我希望有关部门把所有买康乃馨及卡片的心思与钱聚集起来,真正去做一些帮助我们学障儿能够度过学习困境,可长可久的事情上因为孩子的成长不能等,不管他们是什么样的孩子,我们的未来总有一天要交到他们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