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联社电)当梅尼克姐妹二人都被诊断患有乳腺癌时,她们认为这是一个残酷的巧合。但当另外两个姐妹也诊断出乳腺癌时,她们开始怀疑,上世纪50年代她们的母亲怀孕时服用的药物与此有关。
四姐妹正在起诉乙烯雌酚(DES)药物的前制造商,要求得到不明损害赔偿。
众多生产或销售这类药物的制药公司表示,乳腺癌和DES之间并没有明确的联系。DES是一种人工合成的雌激素,在上世纪30年代晚期至70年代早期,是数以百万计女性的处方药,用以防止流产、早产及其他问题。当发现服用DES的女性所生的女孩,可能患有一种罕见的阴道癌时,DES最终被撤出了市场。而研究表明,DES并不能防止流产。
梅尼克四姐妹的流产、生育问题以及其他生殖道问题,早就怀疑与DES有关。2008年,姐妹中有人读到了一篇研究报告,报告中表示,怀孕期间服用DES的女性,她们女儿的乳腺癌发病率在上升。
梅尼克姐妹表示,她们家中有令人信服的证据:她们的母亲在怀有唐娜、米歇尔、安德烈和弗朗辛时,服用了DES,而这四个人都有生殖问题,并且都在40多岁时患上了乳腺癌。但她们的母亲在怀有长姐玛丽安时没有服用DES,而玛丽安既没有生殖问题也没患乳腺癌。
主导DES市场、基于印第安纳波利斯制药厂的礼来公司,被梅尼克姐妹告上了法庭。该公司在法庭文件中辩护称,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她们的母亲弗朗西斯·梅尼克服用了DES。弗朗西斯和其医生已经去世,该药物公司也表示没有相关医疗记录。
包括梅尼克姐妹在内的51名妇女,在波士顿对十几家制药公司提起诉讼,由一名联邦法官做的调解未被接受。
梅尼克姐妹的律师,引用了2011年发表的一项研究,称使用DES的女性所生的女儿,其患乳腺癌的风险增加了一倍,达到了40%,其中,约1/25之一的女性在55岁之前患上了乳腺癌;平均每50个女性中,就有一个患乳腺癌。
梅尼克及其他在波士顿提起诉讼的女性的共同律师艾伦·莱文说:“这种药物未经充分的测试,也没有受到足够的警告。该药物根本就没有警示,除了在说明中表示对服用者可能有致癌物,并为表明对婴儿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