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妻子不孕诉离婚 婚前已得知她不能生育

男子因妻子不孕诉离婚 婚前已得知她不能生育

 婚前,在得知女友不能生育后他还是坚持选择爱情,与她登记结婚;婚后,他求子心切,因妻子不孕还是起诉离婚。昨天,鄞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驳回了上诉。

  1999年5月,28岁的张全明(化名)和25岁的李霞(化名)在一次联谊会上相识,并一见如故。一路相知相恋,两人的感情日渐甜蜜。但是,让张全明不解的是,他几次向李霞求婚,都被拒绝。在数次追问之下,李霞终于透露了她的难言之隐:“对不起,你跟我在一起,我可能没法给你生孩子。”

  张全明拉着李霞的手说:“别担心,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一定会有办法,等时机成熟了我们去做试管婴儿也行啊。”张全明的一席话让李霞倍感温馨和幸福。

  2009年5月,经过10年的爱情长跑,张全明和李霞登记结婚。随着年龄的增长,夫妻俩想要个孩子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他们开始四处求医问药,都无功而返。

  2010年初,经过精心的准备,两人前往上海某医院尝试试管婴儿技术,但让人遗憾的是,没有成功。

  虽然夫妻感情很好,这几年生意也越来越红火,但张全明觉得日子过得心灰意冷,开始为李霞不能生育而闷闷不乐,处处觉得妻子不顺眼。李霞也觉得是自己亏欠丈夫,常常忍气吞声,纵容丈夫越来越坏的脾气,夫妻间磨擦不断。

  今年8月,张全明向鄞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李霞的婚姻关系。

  庭审中,张全明说:“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古有"七出"休妻之说,其中一出即"无子去"。我想要孩子,所以我要与被告离婚。”然而,李霞抽泣着,哭红了眼,不同意离婚。

  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官认为:夫妻双方应该珍惜感情,正视所面临的困难,积极寻求治疗方法,将婚姻关系更好地维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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