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贩婴,大家有听过吗?
前不久,一对来自成都的“买家”夫妇准备把刚出生的女婴抱上车离开时,被专案组民警控制。
这是重庆警方最近破获的一起拐卖儿童案件。这起“网络贩婴案”一经媒体曝光后,立即引发热议。
原来,有这么一群人仅用一台电脑,一个手机,再加上胆大包天的叫价,干着买卖刚出生婴儿的“中介”工作。在他们眼中,婴儿不是生命,是商品,是可牟利的资产。
这些“中介”们混迹于各种论坛、聊天群里,利用待产孕妇及“买家”之间的信息差,两头欺骗获取利益。
在买卖婴儿的这个圈子里,他们有自己的行话,习惯用“补”(补偿)来代替孩子的价格,比如“补7”,就表示孩子的价格是7万元。如果买家还要办理出生证明,那就价钱再出几万。最受欢迎的当然是“人”和“证”(出生证明)都要的买家,因为他们可以利益最大化。
上述所说的这起网络贩婴是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户名)提供的线索。他卧底网络贩婴圈好几年了,这次盯上了一名“资源较多”的“中介”赵军。
上官正义谎称无子女的生意人,取得赵军信任后得到了孕妇吴晓月(化名)的个人信息,以及会在重庆交易的消息,然后找借口抽身。
后来,警方根据上官正义提供的线索将交易后涉案人员全部控制,包括赵军、买家成都夫妇、吴晓月母子。
经审讯,赵军交代了事情原委。他谎称自己无法生育,找到未婚先孕无能力抚养腹中孩子的孕妇吴晓月,称自己想收养。在“买家”成都失独夫妻面前,他却又谎称自己是孩子爸爸,和孕妇未结婚,没有条件抚养,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强,一些贩婴团伙隐匿起来,转到QQ群、微信群等线上交易。也有像赵军这样,发现贩婴这行业有利可图新入伙的。
这条产业链中的“卖家 ”领养者,很多是无生育能力的夫妻,包括结婚多年没有一儿半女,中年失独,只有独生子或独生女但希望“儿女双全”的,也有“重男轻女”家庭。
在聊天群里,他们的昵称前面会加上个“L”(领养)这样的字母代替。
至于“卖家”送养者,暗号就是“S”(送养),不少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一个新生儿的价格在几万到十几万元不等。很多“S”都是“预售”,还没出生就联系好买家,商定好价格后一出生就被抱走。“D”就代表“待产”。
有的父母很早就在网上发布信息,价高者得,哪怕得知卖家是人贩子,他们也毫不在意。
一旦交易成功,他们便自动退群。与此同时,还有更多的领养者、送养者加入。
“这个圈子里有四种人,卖孩子的、买孩子的、卖证件的和骗子。”上官正义告诉记者,这是“一条龙”服务。有时,骗子会扮演有孩子的家庭,专门骗那些急于要孩子的家庭。
即便现在,在各个平台上都能搜到送养、领养的群组和帖子。
可能就在此时,又一笔交易刚刚完成。
这些孩子们也许永远都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在亲生父母眼里就是可获利的生意。
也有很多人称,自己不知道卖亲生孩子也是犯法的。
比如曾送养孩子的张霞(化名),她离婚怀孕,不忍打掉孩子“我想给他一条命”,辩称自己不是不是买卖,而是送养,不知道会违法。
但事实上,从法律上讲,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以放弃监护权。私下把孩子送养,就等于变相放弃监护职责,属于违法行为,还有可能构成遗弃罪。即便没有收取任何报酬,完全免费把孩子送养,也可能存在违法。
针对上官正义的行为,有律师认为,虽然其行为有积极意义,但以“买家”身份自行进行调查不可取,一定程度上也会诱发拐卖婴儿等犯罪的发生。